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海南禁塑工作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问:本次《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和2008年颁布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有哪些不同?
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小刚:2008年发布的限塑规定和目前的禁塑要求有很大区别。当然2008年的法规现在也保留下了一些很好的做法,比如大型商场和超市都实现付费使用塑料制,但是那只是简单的限制,特别这些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的模式变化,比如快递业、外卖等新业态的出现,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也增多了。因此本次的法规是以禁为主。
一是调整优化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管理要求。采取禁止名录制度,对具体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提出禁止要求,不禁止其他类型的塑料制品。通过调整名录实现分批分阶段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政策目标。
二是支持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替代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使用。禁的同时相应的替代品要跟得上,同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框架下,提供替代品,尤其是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将来我们不仅满足海南、还可以满足世界其他地方的需要。
三是突出资源化回收利用。增加支持再生资源产业、垃圾分类制度等规定,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资源回收利用。
四是提高违法成本。适度提高了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提升法律的约束力度。
问:替代品价格怎么样?
邓小刚:替代品种类很多,比如纸、布袋、麻,全生物降解塑料等,可重复使用的其实也是一种替代品,比如塑料框、篮子等等,还有一个就是全生物降解塑料产品,它将来可能使用比较多。现在提倡的全生物降解原料,是传统塑料原料的两倍价格,传统塑料材料一吨大概是8000到9000元人民币,全生物降解塑料原料大概17000到18000元。超市用的塑料袋大概5毛钱,现在的替代产品大概8毛到1元、1.5元不等,是两倍左右的水平。但是,替代品价格会随市场波动,一是市场用量上去后单价会下降,二是在过渡期后,我相信每个消费者了解到为什么要禁塑以后,大家心理是能够承受的。从我们前期广泛调研的结果来看,八九成的市民是支持禁塑的。
问: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采取哪些措施保证禁塑各项政策和规定顺利实施?
邓小刚:2008年限塑以来,大家质疑较多的是限塑以后塑料制品的使用量不是少了,而是多了,而且塑料的污染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从去年2月份出台了实施方案,并且做了大量研究,基本的出发点就是这次的“禁”是怎么个禁法。
一是出台法规,我们所有的事必须依法行政,首先要立法。
二是出台相关的标准,市场监管部门介绍有关的标准,通用的技术要求,快捷的方法等等。
三是替代产品的产能要上得来,有一部分老百姓会减少塑料的使用,但是类似于塑料的东西还得要有,但是也要符合禁塑的要求,要做到全生物降解,所以产能必须要上来。现在全国各有一部分产能,主要是供出口。因此海南不光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禁塑,也是为了全国的塑料产品逐步开始禁的时候,随着全国需求增长,海南还必须要把产能提升上来,不仅满足我们,希望将来的产能还能够满足其他地方。
四是监管要形成闭环,形成产品的可追溯体系,实现流通环节监管执法的闭环。
五是宣传要广而告之。上海的垃圾分类最成功的经验之一其实就是宣传,让千家万户都知道这件事,所以我们一开始就要广而告之,对全民进行宣传,让每一个老百姓和经营者都知道,而且大家心里都有预期。所以我们通过这些措施,相信这一次的禁塑会和以往有不同的明显效果。
问:海南省禁塑替代品产业规划已经印发,这个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哪些?
工信厅消费品处处长王秀好:《海南省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经省政府审定后,已于3月11日由省工信厅印发实施。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规划的主要思路和目标方面,首先,是要快速推动形成海南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保障我省禁塑的需求;同时,以此为契机,着眼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依托海南自贸港建设,积极吸引国内外技术先进的行业内企业落地,争取把海南建成全球标杆意义的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示范基地。
二是从产业发展重点方面,鼓励全产业链发展,包括:全生物降解塑料基材(PLA、PBAT、PBS等)产业,全生物降解塑料袋、餐具、地膜、棚膜等制品产业,全生物降解塑料回收堆肥产业。同时,也鼓励布制品、纸制品和其它生物质制品(包括甘蔗渣、竹纤维等)产业发展。
三是从产业布局方面,坚持项目进园区,集约集聚发展。制品加工产业原则上布局在海口高新区和老城开发区,新型基材产业依托洋浦开发区油气化工产业布局,这3个产业园区都是配套比较成熟、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回收堆肥产业主要依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地布局建设。
四是从主要任务及措施方面,一方面,鼓励省内现有传统塑料生产企业转型升级,现在海南赛高、海南创佳达等企业正在加快转型,已初步形成了一定的替代品生产能力;一方面,对标国内外行业内优势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已有几个项目正在加快落地,争取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按照省政府要求,工信厅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我们热诚欢迎国内外行业内企业来海南投资兴业。
问:政府部门如何加强生产、销售、使用等流通环节的禁塑监管?
市场监管局执法局局长张威善:禁塑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重要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禁塑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印制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张贴到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乡镇社区、小区物业等显著位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禁止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为禁塑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根据禁塑工作的推进步骤,明确禁塑监管工作的重点行业和对象,分别对生产类企业、物流仓储批发类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类企业、社会餐饮类企业、网络交易平台类企业等经营主体召开会议进行专门宣传教育, 讲明法律责任,讲清法律后果,结合我省实际,加强对生产、流通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针对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和外卖企业的经营主体开展动员。鼓励经营主体主动响应政策,在经营活动中不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签订禁塑承诺书,为创建我省优良的生态环境作出贡献。
四是健全举报奖励管理制度,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充分利用“12345”、“12315” 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妥善处置投诉举报信息。
五是加强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工信、公安、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对查办的重大案件,依法加大执法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无主观故意、违法情节轻微的以教育整改为主;对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的,从快从重坚决查处,以达到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相统一。
六是强化禁塑执法监管工作中“双随机一公开”的机制运用。以公平公正为基本遵循,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为禁塑执法的有效推进创造积极条件。
七是对在禁塑执法中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及时将行政处罚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海南),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八是研究制定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相关地方标准的同时,科学合理在产品表面增加标识标注内容,规范产品标识的制作和使用,促进执法监管工作效率,加大执法查处工作力度。
来源:新华社、澎湃新闻、海南生态环境
记者: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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